北林小编 发表于 2016-5-17 16:29:22

关于征集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证书设计作品的通知

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关于《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》(学位﹝2015﹞18号)的通知,自2016年1月1日起,学士、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均由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计、印制。为执行相关规定,抒发广大师生、校友的爱校情怀,树立主人翁意识,同时丰富和完善学校形象标识系统,学校决定开展“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证书设计作品征集活动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征集对象北京林业大学学生、教师、校友。二、设计内容北京林业大学学士、硕士、博士学位证书内芯。三、设计要求1、证书内容的设计须符合《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(见附件1)。2、证书形式的设计要求庄重典雅,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,并具有时代元素。3、证书设计应充分体现北京林业大学的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,包含北林元素,如校名、校徽、校内典型建筑物等。4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,学位证书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。5、博士、硕士和学士学位证书设计创意在风格上应采用同款设计,以底色区分。6、证书尺寸为A4横版尺寸(297×210mm)。 7、设计作品必须包括如下信息:(1)学位获得者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,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。(2)攻读学位的学科、专业名称。(3)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。(4)学位授予单位名称,校长签名。(5)证书编号,统一采用16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方法。(6)发证日期。8、提交的作品须是本人原创,能完整表述作品的设计思想、理念和寓意(可随设计作品另附“作品创意说明”)。9、提交的作品应包括原始设计数据文件和JPG格式文件。四、投稿须知1、投稿时间: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3日。2、投稿方式:投稿一律以电子邮件形式投至邮箱:degrees@bjfu.edu.cn,邮件标题请注明“学位证书设计方案”,邮件中应注明方案设计人(单位)的详细联系方式,电子文件采用“学院名称+设计者姓名”格式统一命名;不接收其他形式投稿。3、可个人投稿、多人合作投稿;如多人合作投稿,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。五、评审方式学校首先通过微信投票的方式,进行网上作品评选;然后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审定。评选结果将在北京林业大学官方网站、北京林业大学官方微博以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。六、奖项设置学校最终将评出优秀设计奖和优秀设计入围奖,并颁发获奖证书:优秀设计奖1-3名:奖金2000元人民币。优秀设计入围奖3-5名:奖金500元人民币。注:每项作品均须含博士、硕士和学士三种证书。七、版权说明1、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北京林业大学所有,设计人(单位)及其他单位都不得再次转让或使用。2、所有应征作品须是本人原创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,且未曾发表。征集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,与征集单位无关。3、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,如作者有特殊要求,请在来稿中说明。八、其他事项本通知由北京林业大学学位办负责解释。本次征集工作的信息发布以北京林业大学网站为准,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北京林业大学学位办。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联系人:唐瑜、张喆联系电话:010-62336359,010-62338234电子邮箱:degrees@bjfu.edu.cn真诚欢迎广大师生与校友的积极参与! 附件: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学位办2015年10月13日

附件: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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